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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09-06 点击量: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日期:2012-09-06] 来源:浙财院教通〔2012〕53号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规定,课程缓补考组织形式分两类,必修课程一般由学校在每学期初组织,其它课程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程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必修课程的缓补考定于912日(周三)至914日(周五)进行。上午:830--1030;下午:1230--14301515--1715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凭学生证(携带身份证、校园一卡通的,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2、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西)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须按《监考人员须知》要求认真监考,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和学分,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袋上相关栏目,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3、上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和选修其它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需由学生本人提出补考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考试)的,可参加补考。旷考、放弃考试、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和缓考不及格的,不得参加补考。缓补考安排见附件,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

    4缓补考安排中未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的课程,由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特点和要求决定是否安排缓补考。学生请自行与相关二级学院(部)联系。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规定,补考成绩按考试成绩评定,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缓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评定,不再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如下:

        2)请各卷教师于919日(周三)前将缓补考成绩成绩表(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请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于921日(周五)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其它课程组织安排

    未安排缓补考的其它课程,学生可以选择参加缓补考(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核),也可以选择放弃缓补考,直接参加课程重修或修读其它课程。

       

    附: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缓补考安排表 浏览下载

     

    教务处

    2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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