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2012年10月17日绩效工资会议的相关精神,教务处已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进行预计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2年11月2日前完成本学院(部)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补贴政策修订方案”(浙财院[2009]100号),从2009年9月1日起,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4. 2012年11月2日前先完成基础数据的核对,具体报表的报送形式与格式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工作量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