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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3-12-11 点击量: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日期:2013-12-10] 来源:浙财大教通〔2013〕94号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31218日前完成本学院(部)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4. 20131218日前先完成基础数据的核对,并工作量系统里打印报表交教务处(打印方法见附件3)。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工作量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报表打印操作步骤》

    教务处

    20131210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八批实验、实训课程结题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13年我校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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