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中华经典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要求和部署,为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1.主办: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2.承办:浙江财经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学院在校学生、留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书写作品以中华经典诗文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二)作品形式: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1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用规范汉字署上作者姓名,并加盖印章。
(三)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并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四)参赛作品无需装裱。
四、收稿事宜
1.截稿时间:2012年6月1日下午3:30
2.收稿地点:人文学院办公室7-415
3.联系人:黄乐曼
4.联系电话:87557145
五、评比规则
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对组队参赛的学院,视参赛数量和获奖数量斟酌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所有获等级奖的选手,视作品实际水平斟酌选拔,开展培训并组织参加浙江省第四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七、其他事宜
1.参赛者资料必须属实,参赛作品必须原创,若有抄袭和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及评选资格,并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2.参评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工作人员对参评作品具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3.本次大赛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首届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浙江财经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