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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的通知
    作者: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2-03-12 点击量:
    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3-1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中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努力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现就认真做好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要求在3月中旬完成。
    二、承诺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强化服务为核心,紧扣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师生党员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四方面内容,立足本职开展服务的承诺、实事的承诺、争创的承诺。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六有”( 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有能力突出、带头服务的党员队伍;有贴进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有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有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的服务机制;有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标准,重点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在完成中心工作、加强目标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党员要按照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重点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创业创新、开展为师生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三、方法步骤
    1.科学定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做好上一轮公开承诺践诺“回头看”、认真吸收群众评议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个人岗位实际,提出承诺事项。离退休党员一般采取“一句话”承诺形式作出承诺。
    2.公开亮诺。服务承诺确定后,要利用支部会议、公告栏、简报、网站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也可通过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手册等方式,扩大承诺公示范围,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认真履诺。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销号制度,对履诺情况实行动态公示、跟踪管理,承诺事项兑现完成后予以销号,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责任,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4.全面评诺。要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议事会、支部书记会、群众评议、年度考核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2012年6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评诺活动,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服务承诺作为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服务承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服务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注重工作衔接。要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以往承诺相衔接、与群众评议相衔接,切实把党组织创先争优服务承诺与任期承诺、年度工作目标等结合起来,把党员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以承诺推动改进工作。
    3.务求取得实效。适时对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履行情况开展检查,对应当完成尚未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督促抓好落实。要注意总结推广开展服务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探索创新,强化典型带动,推动创先争优服务承诺扎实开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请于3月16日前将本级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2012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zb@zufe.edu.cn。
    附件:1、公开承诺书(模板)
          2、2012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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