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1-5-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分工会: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党在我心中”的主题,结合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立足本职工作和个人成长实际,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展示我校师生员工新风貌。
二、征文活动方案
(一)征文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以光明、昂扬、激奋为基调,联系自己工作和思想实际,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语言清新。
2.作品应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以独特的视角,作者自身的经历、感受身边的变化,折射党的光辉和时代风采,表现个人与党休戚与共、命运相关的经历、记忆,抒发坚定跟党走,一生献给党的情怀。
3.作品文体以散文、随笔、诗歌、读后感及短篇报告文学为主,其他体裁不限。
4.作品应真实原创,题目自拟,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诗歌在60行以内。(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二)征文方式
1.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2.征文格式要求:统一用A4纸排版,征文题目用三号黑体,题目下用四号楷体字注明参赛者单位及姓名,正文用四号仿宋体字。
3.征文投稿方式:将征文电子稿件发到指定邮箱,电子稿件均命名为“党在我心中”征文稿。
4.征文截稿时间:2011年5月25日
(三)评选办法
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将聘请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
此次征文活动设立奖项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若干篇。
对获奖作品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三、演讲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演讲内容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可以是征文获奖作品,也可以是自创作品。
(三)演讲要求
1.主题突出,联系实际,语言精练,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节奏感强,肢体语言适当,富有激情,仪表端庄整洁。
3.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须脱稿演讲。
(四)比赛办法
2.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3.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此次演讲比赛设立奖项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
对获奖人员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推荐1名选手参加全省教职工“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四、组织要求
“党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是我校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学生积极参与到征文活动中来,人人动笔赞颂党的丰功伟绩,抒发对党的深情厚谊。
宣传部、学生处、校工会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