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有关精神,在各团支部推优基础上,经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系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以下4位同学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对象,现接受同学广泛评议,评议期三天,若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于5月8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党总支(6号学院楼405室)或E-mail形式(书记信箱:fanzhst@163.com)联系。具体名单如下:
12信计: 宋 歌
12数学: 王大鸣
13信计: 井 贺
13数学: 李美欣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2015年5月5日
上一条:2015年5月统计系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下一条:2015年3月数学系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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