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报医疗保险信息单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日期:2012-03-30 点击量:
    关于补报医疗保险信息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相关教职工: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医疗保险换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14号)精神,我省正在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程建设,拟将现有磁卡更换为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因此需要重新采集确认每位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我校大部分教职工及参保子女的信息采集工作已于2010年底完成。
    最近接省医保中心通知,需对2011年以后进校教职工、参加子女统筹医保家属和部分上次遗漏教职工的个人信息进行补充(具体名单见后,请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帮忙通知本学院教师),请各位相关人员下载《浙江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单》,根据信息表要求填全全部信息并签字确认后于4月15日前交人事处。
    《浙江省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单》上身份证号码统一为18位。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一寸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到《确认表上》,一张在背后注上姓名后交所在部门。
    纸质照片要求:
    照片参照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尺寸1寸(32mm×26mm),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头发不能遮掩耳朵;不要化浓妆;女同志穿的衣服最好有领子;不得佩戴有损形象的饰品;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个人一寸纸质照片要粘贴在《确认单》右上角“照片粘贴处”框内,位置端正,不能超出边框;照片按左上角对齐,务必将照片粘牢,以免照片脱落;粘贴过程中,务必注意保持照片的清洁,否则将直接影响照片的扫描效果。
    友情提醒:由于本次工作对照片要求非常严格,建议各位参保人员前去拍摄时带上照片要求,确保一次成功。
    咨询电话:87557037 吴老师
    附件:1.需补充信息教职工名单
    2.需补充信息子女名单
    3.信息采集确认单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规程》和《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