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已正式发布,“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学生通过创新创业大赛提升能力的育人成效,做好赛事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参赛项目来源
1.根据《关于举办银河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具体安排,各学院已于3、4月组织完成互联网+院赛,要求参赛团队必须到大赛官方系统进行报名。
2.已参加其他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仍可报名参赛。
3.近3年《创业基础》课程的课程作业都是以商业计划书形式完成的,课程作业符合参赛的要求,学院可进行针对性动员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项目成员不低于3人,最高不超过15人,各参赛团队可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团队参赛人数。
4.往年参加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赛、知行浙江调研和其他各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的项目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报名系统及报名说明
请各参赛团队在6月11日12:00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操作指南见学生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1.为鼓励更多同学通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在参赛过程中加深对项目的理解,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本项工作,以确保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
2.2023年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将设置“优秀组织奖”,各学院参赛情况将于奖项评选和明年的重点项目推荐名额挂钩,参赛比例高的学院,下年度入围校赛决赛名额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额将予以倾斜。
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凡是报名参赛的同学可获得第三课堂创新创业学分0.2分,或校级金、银、铜奖的分别可获得1、0.5、0.5分。
4.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上述的要求。请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人:徐老师 87557147
附件: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