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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作者: 日期:2021-02-28 点击量:

    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事项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题与省级验收程序

    团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其中“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团队无需填写。


    各学生,于202131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版本和PDF版本)及汇总表送至邮箱450486169@qq.com材料标题为“姓名+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共青团银河委员会


    附件: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相关附件

    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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