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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22年银河创新创业大赛暨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10-21 点击量:

    各班级、各研究生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我校良好的创业氛围,孵化优质创业项目,现启动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暨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赛道

    根据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设置的赛道进行报名,主要分为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青年红色之旅赛道(分为商业组、公益组)、国际赛道三大赛道分别进行。

    二、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校友(2017年之后毕业学生)。

    三、各赛道项目和参赛要求

    (一)主赛道参赛项目相关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国赛通知发布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预计3月)。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在校生已创业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该组。

    3.成长组。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在校生已创业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该组。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相关要求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校内系统报名阶段:

    1 报名方式:

    登录银河创新创业项目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www.chuangyeds.com/index/login.html

    (2)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完成的项目将会于寒假期间组织项目辅导;

    第二阶段报名:20211月至3月底。

    (3)作品提交要求:

    完整项目计划书及20页PPT。(作品另请以压缩包形式并重命名为“班级+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1716591006@qq.com,学院建库为以后参赛推荐使用)

    (二)复赛

    4月中旬参赛项目通过初赛、外送盲审,确定100项入围校级复赛项目。

    (三)决赛

    决赛于2020年5月中旬举办,拟选拔60项优秀项目入围决赛,举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

    五、重点项目选拔机制

    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于10月、11月、12月、1月初对上月报送项目(含学院推荐重点项目,学院推荐项目也需进入系统申报)进行项目评估,每次确定不超过15项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将进行滚动式管理和打磨,重点项目库总量不超过40项。

    同学们务必尽早报送参赛项目,对入围重点项目,可参加创业学院举办的各类训练营,有机会与大赛评委和著名投资人、企业家面对面交流辅导,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明确创业思路。

    六、奖项设置及参赛权益

    1.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将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学校将提供丰厚奖励。获奖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2.参赛及获奖同学将根据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予以第三课题分奖励

    七、其他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是国家最高等级的创新创业类赛事,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最具显示度的标志性奖项,也是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发动,针对性挖掘和培育项目,争取在2022年大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联系人:江老师:0571-87557157

    数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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