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一)考核推荐组(12人)
组长:洪兴建
成员:李金昌、段雪辉、周银香、李云霞、张永全、黄秀海、项莹、赵晓兵、邱瑾、陈晓雷、郑松
(二)考核监督组(3人)
组长:何露霞 成员:江挺、蒋丹丹
(三)学科评议组(10人)
数学组:校外专家、张永全、陈晓雷、赵晓兵、郑松
统计组:校外专家、周银香、李云霞、邱瑾、黄秀海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刘波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石薇、刘磊、周力凯、郑彦、郑超、徐丽笑、楼芝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学科评议时间:12月21日(周四)下午14:00-15:00
地点:六号学院楼409(数学组),402会议室(统计组)
主 持 人:学科评议组组长
参加会议成员:学科评议组成员
(二)考核推荐时间:12月22日(周五)上午11:40-12:30
地点:六号学院楼402会议室
主持人:考核推荐组组长
参加会议成员:yh86银河国际考核推荐组成员、监督组成员
四、会议程序
1.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相关荣誉和今后工作设想等,每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考核推荐组组长宣读《银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并介绍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审核及公示等情况;
3.考核推荐组成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商定评议标准和细则;
4.听取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的评议;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申报成果和资格进行审议;
6.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表决;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参考其获得“不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少的排序为先,如获得“不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5.考核监督组设计票人1人,监票人1人进行现场计票。书面填写的《yh86银河国际考核推荐组选票汇总票》,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考核推荐组组长宣布结果并签字确认。
yh86银河国际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