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
根据《银河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现就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是我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在校期间每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都列现所在班级前30%;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课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各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评选,我院共计263位毕业生,有26位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专业人数按比例分配,在学生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前三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总分;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银河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银河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yh86银河国际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各学年成绩单、各学年综合测评表、各学年寝室卫生等级、各学年体侧成绩(包括大四学年)、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班长处,其中附件1以“班级+姓名”文件命名(例如:18金数+张三);
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相关材料,汇总班级学生的《银河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并根据报名情况汇总附件2和附件3,审核班级申报学生的综测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误后打包文件以“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人数”命名(例如“19金数+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3人”)于2022年12月27日晚上20:00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k87557157@163.com
请注意:若查出来材料造假,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