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银河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在各年级贫困生名额分配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评定,拟确定以下96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41位同学为一档助学金,55位同学为二档助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96位同学获得201-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学院6407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