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评奖评优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评选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01-12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各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4%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2018届毕业生人数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237

    10

    公共管理学院

    192

    8

    会计学院

    756

    30

    金融学院

    408

    16

    工商管理学院

    299

    12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301

    12

    经济学院

    329

    13

    法学院

    170

    7

    外国语学院

    203

    8

    yh86银河国际

    167

    7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

    8

    艺术学院

    153

    6

    合计

    3417

    137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提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并报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确认。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并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四、评选时间

    请各位参评的额,务必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汇总好在2018年1月15日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仅电子稿)发邮件至906033316@qq.com

    联系人:蒋萌           联系电话:0571-87557158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8年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yh86银河国际2018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院内评审情况公示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