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研究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01-02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19号)和《银河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14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2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

    二、评定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各专业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初次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评定办法对参评者进行审核把关,如满足评比条件人数少于初次分配名额的,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由学校组织竞争性评审。各学院(研究院)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人数较多的,可以按不超过初次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小于等于3人的,可推荐1人)参与竞争性评审。

    三、评比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在读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1篇文章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在规定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2次以上学业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

    5.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步骤

    1.各学院(研究院)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担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和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注:我院符合评比条件的研究生毕业生请如实填写附件2《银河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附件3《银河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于2月19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以及科研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222858914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对应材料名,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的毕业班同学注意截止时间。

    2.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遵照文件规定开展初评工作,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写《银河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3、4),于2月28日前将汇总表及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4.党委研工部汇总申报材料,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审定或二次评审,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5.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若未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毕业的,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证书。


    附件:1.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银河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

    3.银河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月2日



    上一条:yh86银河国际应用统计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下一条:yh86银河国际应用统计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