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杰出人才的培养,促进校内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实力强劲、能创造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2018年7月1日之前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五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
对于已获校杰出中青年教师B类资助且达到A类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请A类资助。
二、选拔名额
根据《银河“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选拔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30人,2018年全校择优选拔不超过6名,其中A类不超过3名,B类不超过3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2018年申报人须在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工作业绩须在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其中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获奖以取得时间为准,项目可以立项或结题时间为准。
3.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校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2.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截止时间按所在学院(研究院)要求提交,申报书中所填内容若是进校前成果或2018年新出成果务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并组织召开学院(研究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并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于2018年10月31日(周三)下午3:00前报送人事处303室。
部门推荐材料(纸质及电子):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1份、推荐人选申报书(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原版1份,审核后修改重新打印版1份)
4.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召开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评选评委会会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一律退回。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 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 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 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 《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
附件1
2. 《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2018版
附件2
3. 《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3
4. 《银河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部门推荐汇总表》
附件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