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双赢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2019年,浙江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验收,建成全国首个生态省。2022年,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入列“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百城大名单,成为全国唯一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2022年末,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8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81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2年,万元GDP能耗由2015年的0.45吨标准煤降至0.40吨标准煤(2020年价);万元GDP用水量22.42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4.3%。坚守耕地红线,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创新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行省级GEP核算。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平均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60.7%;设区市平均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升至89.3%,比2013年提高20.9个百分点。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升至97.6%,比2013年提高33.8个百分点,连续四年无劣Ⅴ类水质断面。2022年,森林覆盖率上升至61.24%(含灌木林),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