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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24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5-16 点击量:

    各研究生:

    根据银河、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及2024年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以财经大类专业优先。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全校名额16名,我院推选1名,奖金为5000元/人。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22-2023学年综合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专业前3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六个月以上,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励或荣誉。

    (六)优先考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研究院)须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初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初审(5月)

    1、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研究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537650453@qq.com,纸质版交至404B办公室。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初评,确定奖学金推荐候选人1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送至党委研工部。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初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5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3、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资格。

    (二)复审(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三)决赛(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四)专属福利

    1、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

    2、奖学金获奖者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3、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4、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利好资讯共享等。

    附件

    1、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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