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银河、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及2024年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以财经大类专业优先。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全校名额16名,我院推选1名,奖金为5000元/人。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22-2023学年综合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专业前3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六个月以上,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励或荣誉。
(六)优先考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研究院)须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初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初审(5月)
1、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研究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537650453@qq.com,纸质版交至404B办公室。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初评,确定奖学金推荐候选人1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送至党委研工部。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初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5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3、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资格。
(二)复审(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三)决赛(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四)专属福利
1、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
2、奖学金获奖者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3、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4、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利好资讯共享等。
附件
1、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银河“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