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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4-04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银河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规定》(浙财大〔2016〕3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19年度博士后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申请条件

    具备博士生招收资格且能指导博士后从事应用经济学研究的博士生导师,可经学校审批后依托我校博士后建站学科招收博士后。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博士后申请人的资质和科研潜力,协助安排申请人参加进站等事宜;

    2、博士后进站报到后,指导博士后拟定工作目标和研究计划,3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3、指导博士后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4、督促博士后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促使博士后按期出站;

    5、服从学校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工作安排,参与学校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

    6、保证博士后培养质量,一位合作导师每年度招收的博士后一般不超过2名,在博士后。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申请要求教师填写《银河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2)一份交所在学院(双肩挑人员交学科归属所在单位);

    2、学院(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4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提交学校博士后导师评选委员会评议后,确定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吴娇娇  电话:8673 1283  地址:行政楼303室

    电子邮箱:bgb@zufe.edu.cn

     

    附件:

    1.《银河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规定》(浙财大〔2016〕32号)附件:1

    2.《银河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2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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